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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   农历庚子(牛)年 三月初一
【生态环保督察在行动】龙山县妥善处置省生态环保督察交办落水洞电站群众信访问题
2026-09-20 10:44:24          来源: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 | 编辑:朱柯源 | 作者:陈亚秋          浏览量:424

龙山县融媒体中心9月20日讯(通讯员  陈亚秋近日,龙山县省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件,反映“湖南中水公司和伍凌公司建设的位于龙山白羊社区大堰坪胜利组的落水洞电站,未修建明渠明沟等配套工程,侵占附近基本农田”问题龙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组建工作专班开展实地核查处置。

经核查,群众反映点位于龙山县民安街道大堰坪社区13组黑桃坝低洼地块。该地块位于落水洞电站库区左岸以上,外侧(临河)高程447m,内侧低洼地区域高程444.05m,落水洞电站汛限水位441m、非汛限水位443m,电站征拆控制线高程443.5m。正常情况下低洼区以天然溶洞自然排水方式,不需要修建明渠明沟等配套工程;超标准洪水情况下,低洼区域23.45亩可能存在短时间浸没的情况,经协商,五凌电力有限公司落水洞水电厂已与龙山县民安街道大堰坪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落水洞水电站库区黑桃坝低洼地浸没补偿协议》,协议首期补偿期限自2023年1月1日到2042年12月31日止,到期未提出异议自动延续至落水洞电站运营期限。同时,经现场甄别认定,涉事低洼地块属于基本农田,区域内不存在侵占基本农田的建筑物及相关设施。

目前,该交办问题已完成全部调查核实工作,调查情况已如实上报,予以办结。下一步,龙山县将压紧压实职能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工作,耐心回应群众诉求。坚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辖区内同类问题排查,强化风险预判,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长效管护治理。

责编:朱柯源

一审:刘寒蓉

二审:周娇

三审:张军

来源:湘西州生态环境局龙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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